河南
典型案例
纪律松弛、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都有
案例: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杞县高阳镇共列支公务费544.86万元,其中招待费39.96万元,按照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2%的财务管理规定,实际超支29.06万元,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镇党委书记郑怀胜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
处理:2014年3月21日,杞县纪委给予郑怀胜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013年3月至8月,嵩县饭坡镇为避免辖区内村民焚烧秸秆的情况被媒体曝光,违规支付7名自称媒体记者的人费用共计1.4万元。2013年9月,该镇财政所所长张明智向某旅行社购买1.5万元票据(含税款1000元),并于2013年11月1日以“学习考察费”名义入账报销,构成伪造、变造会计凭证错误。
处理:2014年4月9日,嵩县饭坡镇党委给予直接责任人张明智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镇长葛双成诫勉谈话。
案例:2014年3月31日,张武军在工作日午间大量饮酒,下午5时仍处于醉酒状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2014年4月1日,漯河市质监局给予张武军行政警告处分。漯河市纪委对该市质监局纪检组长高洪涛、分管开发区分局的副局长孟庆德诫勉谈话。
案例:2011年至2013年,徐文伟在任四棵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农业工作期间,先后25次收受下级及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折合13300元;利用职务之便,将平时在金都饭店的私人开支3300元、个人车辆费用2000元在四棵树乡林业管理站报销。
处理:2014年4月3日,南召县纪委给予徐文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有关费用,并收缴违纪所得。
案例:2014年3月24日下午2点,程军驾驶公车送其女儿上学,其行为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信阳市交通局给予程军行政警告处分,并由个人负担燃油费。
案例:2013年11月22日,崔金龙因乔迁新居,通知同事、战友、同学和村干部等40余人参加宴请,武陟县纪委接到举报后,及时制止,责令其取消了宴请。
处理:给予崔金龙党内警告处分。
数据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仅去年下半年至今年3月份,全省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54个,处理115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6人。记者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