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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被发现患有重症心脏病 父母起诉孕检医院索赔

2014-05-09 19:50:39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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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可以说是不少家庭的期盼,不少准妈妈也会认真地进行孕期检查。而北京的胡女士怀孕后,在通州一家医院进行例行孕检,期间医院没有发现胎儿异常,可是等到孩子出生后,经医院检查发现孩子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

  除了为孩子奔波治疗,胡女士还质疑,为什么孕检过程中,医院始终说孩子正常?胡女士夫妇认为孕检医院存在过错,于是将医院告到北京通州法院,索赔40多万元。

  经过开庭、司法鉴定、法院调解,最终胡女士夫妇获得了孕检医院8万元的赔偿。我们不想再打扰胡女士一家的生活,也考虑到对他们隐私的保护,所以中央台记者孙莹采访了主审法官刘文,了解一下这个曲折的过程,看看有什么值得借鉴的经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宝宝,胡女士选择到正规医院做全面的围产检查。

  刘文:胡女士2011年的11月份在这家医院建档,2012年5月份这个孩子出生的,这段时间,胡女士在医院总共做了11次检查,包括5次的B超检查,所有的结果都显示,孩子是正常的,没有什么问题。

  谁知女儿出生后,被诊断患有 “先天性心脏病,法洛四联症”。

  刘文: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心脏病,如果没有人为干预或医疗,90%的孩子会夭折。

  虽然是农民,家境不富裕,但是胡女士夫妇决定尽最大努力挽救孩子的生命。

  刘文:她进行了第一次手术就花了14万多,心脏不好,身体缺氧,孩子的抵抗力就会下降,除了心脏病之外还得了肺炎,可能就花了接近20万了。

  孩子因为胸部下陷,还要进行手术,胡女士一家已经难以承受,决定向医院索赔。

  刘文:所有的检查在你们医院做的,所有的结果都是显示正常的,为什么你们没有查出来我的孩子有这么严重的心脏疾病,这么严重的病都查不出来,我这个检查还有什么意义呀?她认为医院存在过错。

  诉讼中,司法鉴定机构认为,按照目前超声技术水平,产前的常规B超检查发现法洛四联症在客观上有一定的难度,且羊水的多少、胎儿体位等因素增加了筛查的难度,同时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这种病症不属于常规要筛查或诊断的疾病。但是医院还是有过错。

  刘文:它(司法鉴定机构)认为这个医院在孕检的过程中仅仅是对胎心进行了检查,没有进行更进一步的检查,它认为这种检查的方式太单一了,导致没有发现法洛四联症,从而使胡女士一家丧失了优生优育选择权。所以认定医院存在一定过错,但非常轻微,过错参与度为1-20%之间。

  刘文法官反复给双方做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胡女士一家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医院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胡女士的纠纷得到了解决,但我们不希望她的经历再在其他妈妈身上出现,可现实却是残酷的。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水平及卫生部颁发的关于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的规定,许多先天性疾病不在筛查的范围内,也无法通过孕妇血液检查、B超检查等常规孕检的方式筛查,导致患有重大先天性疾病的幼儿出生。所以法官刘文提出以下建议。

  刘文:如果家族有遗传疾病史应当在怀孕前向专业医院咨询。孕妇在怀孕前、怀孕期间应在饮食,想要宝宝的夫妻要做充分的准备,不能草草怀孕,完全依赖孕期检查,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记者孙莹)

编辑:王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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