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闯禁行车辆一律从重处罚
三环快速路通车一周来,针对近期“四桥一路”、“城市快速路”等城市封闭道路出现货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电动车等车辆闯禁行现象,三大队大队长王金柱、四大队副大队长肖博表示,将按要求在辖区违法车辆高发时段,组织警力在各封闭路入口处劝导,在出口处设卡盘查,对查处的闯禁行车辆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特别提醒像大型客车、悬挂试车号牌或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也是不允许通行的。”肖博说。
本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禁行车辆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为了三环快速路的交通畅通,请自觉遵守法规。
三环快速路禁行5类车辆
根据2014年1月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快速路范围内的所有立交桥、高架道路和下穿隧道昼夜禁止非机动车及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大型客车等5类影响快速路安全畅通的机动车辆通行:
1.各类货车;
2.三轮汽车、拖拉机、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全挂车、半挂车、压路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大型客车、悬挂试车号牌或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
3.尾气排放超标和装载物滴漏、散落、飞扬等污染快速路环境的车辆;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
5.其他可能影响快速路结构和通行安全的车辆。
警方此次检查的这些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给予当事人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规定,给予当事人2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