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李阳)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省将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两步走”
根据《意见》,我省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两步走”:
到2015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标准体系将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初步建成,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等事关全省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点领域发挥作用。
到2017年,将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我市将整合信用主体信用信息
今后,我省将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民间融资、保障房、医疗、法院审务等八大领域,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估、披露、使用等制度。
近期我省将选择郑州、洛阳等市和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工商、税务、环保等行业或部门,整合归集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并逐步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各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
建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档案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
我省将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保证政府各项规划目标和对人民代表大会等做出的承诺得到落实,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我省还将建立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将诚信状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