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热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代表认同大气污防应当“严管重罚”
我市对恶劣天气预警发布正在筹备中
作业工程采取洒水压尘
昨日下午,参加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与会人员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大家纷纷认为,该草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审议现场讨论激烈。记者也采访到了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了解今年环保工作新动向。
修订原因
原《条例》已滞后,亟待修订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江涛说,原《条例》是从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大气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原《条例》显得已非常滞后,亟待修订。“人民群众期盼采取强有力的治理措施,还绿城以蓝天白云和洁净的空气。”
去年4月,市政府发布了《“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这些改革举措,非常需要修订原《条例》,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审议现场
热议焦点1
遇冒黑烟的汽车你会举报吗?
“修订草案第11条关于‘举报处理’规定的太模糊,只是要求政府完善大气污染举报制度,政府部门接到举报后究竟需要多久处理完毕没有提到,缺少时间期限。”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花明提出。
刘花明说,她在马路上遇到冒黑烟的汽车,想举报却不知道去哪儿举报,也担心等执法部门赶来,车已经走了,存在举证难的问题。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对市民举报的冒黑烟车,他们没有权限查找私家车车主。
“这需要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希望能把这些都写到条例中。”刘花明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