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施工的道路上没有防护,尘土飞扬。
核心提示| 不交控尘款就上黑名单、不设油烟道别想开饭馆、车三次超排就强制报废……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已经通过郑州市政府审议(以下简称“政府审议稿”),今日将提请郑州市人大审议。和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昨日记者拿到的政府审议稿版本有了很多新的变动,罚款逐次加倍上不封顶、强化环保牵头作用等有争议的内容均予以保留,新增了关于举报和监管条款。
【罚更狠】罚款逐次加倍上不封顶 多项首罚高到10万
罚一次还不改,罚款就要乘以2,再不改继续上次罚款乘以2,循环累计,上不封顶。征集意见稿中规定“逐次加倍上不封顶”,征集意见时,有专家提出行政处罚应有相应上限。
昨日,一位参与该条例立法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逐次加倍,对上限不做规定”做了保留,原因是第四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新《环境保护法》中对上限也没有做限制规定。
另外,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时期的罚款,政府审议稿罚则更细致,10万元在“首次处罚”中就已经多次出现。比如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施工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停止露天烧烤应对措施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责更清】环保牵头多部门共管 环保部门执法权强化
“郑州一大怪,柏油马路黄土盖。”是郑州扬尘现状的一个缩影。郑州市的扬尘目前划归为14个部门管理。政府审议稿对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内容做了详细规定,还分配了各部门行政处罚权,以确保有权管、有权罚。政府审议稿规定: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按照法定职责由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处罚权。
记者了解到,新环保法三审时已经增加规定,环境保护部门有权查封、扣押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使得该部门执法权得到强化。
【管更严】举报污染要有反馈 查处不力要追责
新增要点
燃煤:除热电项目不再批复
污染头号大户煤老大将面临全面紧缩,政府审议稿新规定,除热电联产燃煤发电项目外,本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而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机动车:非绿标想转赠都不行
不是环保车俩将寸步难行。根据政府审议稿新增内容,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者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或者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能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依法强制报废。
而在郑州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在郑州行政区域内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变更共同所有人、变更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