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炒作“只涨不跌”的虚拟股,15个月席卷10余省市,吸纳传销资金3000多万元。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侦办的“金缘购物联盟”网络传销案近日宣判,主要骨干分别获刑。
换了个“马甲”的传销为何还是能让人疯狂?随着新兴的网络传销向资本投资、金融理财、电子商务等蔓延,如何保护人们的投资安全?
1.6万投资者坠入“传销暴富”陷阱
2011年,四川、重庆、河南、上海、广东等全国10多个省市的上万名投资者被一个名为“金缘购物联盟”的网络吸引了。
它宣扬一个美丽的暴富模式:新会员只要在老会员的介绍下,投资100至10000美元不等,即可购买美国“金缘购物联盟”的原始股票。介绍新人入会的老会员可以提取10%作为奖励,此外还有多种阶梯式奖励诱惑。
短短15个月内,3000多万资金涌入“金缘购物联盟”。就在会员们拼命发展下线的时候,2012年4月,网站被曝涉嫌传销,多名主管被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
经查,在2011年1月,几名主要骨干刘某、陈某、李某、杨某等人以100万元买下了“金缘购物联盟”,将服务器地址设在四川省遂宁市,开始从事网络传销。
他们设置了游戏规则:网站的虚拟股票(即所谓原始股)只涨不跌,作为传销的噱头。要购买虚拟股票,必须兑换网站发行的EP,即网站游戏币,一个EP售价1美元或者6.8元人民币,参加人员至少要买100EP。而要成为有资格发展下线的会员,至少要花6.8万元购买1万EP。会员发展了下线后,网站将按层级不同和发展人员及份额的多少给予奖励。
近日,法院宣判:主犯刘某、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并每人判处罚金100万元。
如何守护我们的资金安全?
近年来,不少大型网企涉嫌网络传销而崩盘,除了“金缘购物联盟”外,重庆帅拍公司“返本壹佰”、浙江万家购物网站、珠海赛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均被查处。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管打着什么幌子,突出特征都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包括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等;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网络传销侵入资本投资、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等领域,如何保护人们的资金安全?渝北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表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另一方面,投资者应该提高警惕,认清网络传销的本质。
渝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政委张晓宇提醒,市民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一方面市民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远离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