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徐刚领 通讯员 左一平)昨日,郑州市物价局传来消息,今年,市政府决定将“为我市低保家庭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费、补贴10度电费、享受30立方米以内低价气”政策列入政府为群众办理的民生“十大实事”。对低收入群体及时进行价格补贴,努力保障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的上涨而下降。
电价补贴随“低保户”补助一并发放
就电价补贴来说,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供电公司在收到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在册户数后,每年6月和12月各补贴一次,按照每户每月5.6元的标准,将免费资金转入民政部门“低保户”、“五保户”专项资金支出账户,由民政部门随“低保户”、“五保户”补助一并发放。
天然气补贴退费办理时间延至4个月
就天然气价格补贴来说,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1〕2200号)规定:郑州城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为切实保证我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城市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内部分本次价格不作调整,采取用气价款先按普通用户标准收取,再实行返还的方式,每年对低保类用户统一办理一次退费。每年的登记退费办理时间调整为7月1日至10月31日(由1个月延长至4个月)。
水费补贴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
就水价补贴来说,为保障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的上涨而下降,我市目前为低保家庭每月减免3立方米水费,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民政局具体实施。低保家庭用水补贴于每年6月和12月每半年补贴一次。
具体电价补贴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商管处咨询,电话67189772;水价补贴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基金处咨询,电话67189871;天然气价格补贴政策可致电郑州市物价局公用处咨询,电话6718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