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危房进行改造,若在使用年限内,开发商应担责
根据去年郑州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房屋普查期间,市民需提供房屋的基本情况,如面积、结构类型、楼盖类型等。
工作人员将据此对房屋安全等级做出初步评价,分四类: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及危险房。
如果初步鉴定为第四类房屋,那么,工作人员会及时通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进行专业鉴定。确认是危房后,此信息会上报市政府,解决办法分四种情况: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的,观察使用;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处理使用;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停止使用;整栋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整体拆除。
危险房屋治理期间或者恢复正常使用前,不得转让、出租或者作为周转用房。
关于危房改造费用,黄海波介绍道,由房屋产权所有人自己承担,但如果是经依法核定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且无力承担危房治理费用的,他们可向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
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可由政府组织房管等有关部门代为治理,如加固、修缮、拆除或改建,一是房屋危及公共安全,房屋所有权人拒不治理;二是房屋所有权人确有困难,无力治理。代为治理的费用,仍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解读:
如果在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内被确认为危房,那么房屋所有权人该咋办?
河南嘉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回心生认为,房屋开发商、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要永久性地承担相应的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可向其主张权利,同时,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有协调解决问题的义务。
提醒
部分楼房进入“质量报复周期”有问题可投诉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各地城市化进程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并交付使用,有网友称其为“八零”“九零”房。如今,许多楼房的年龄已经陆续达到20年、30年,当时良莠不齐的建筑如今可能已陆续进入“质量报复周期”。
黄海波说,像这样的老旧房屋郑州肯定也有。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至少有5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差距较大。
从事建筑行业的郝先生说,混凝土、砖混结构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但这只是一个建议性的合理使用年限,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使用50年,还跟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使用等多方面有关系。(记者 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