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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轿车停占“固定车位” 刚买仨月被划成“花脸”

2014-04-09 08:44:59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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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划轿车刚买不到3个月

    “老公晚上11点多回来,找不到停车位才将车停到了这里,没想到,车子就被划伤了。”孔女士说,他们的广汽传祺轿车买了仅有两三个月时间。

    记者随后在6号楼西侧不远处看到一辆白色三菱轿车。

    “估计是这辆车的车主干的事情。”未来路巡防队员谢玉忠、金银山介绍,监控里将白色三菱的车牌号拍得清清楚楚,“附近的监控安装了有一二十天,他们没想到自己被拍了个正着。”

    而旁边的一辆红色轿车车身也有划痕,但可惜的是属于监控盲区。

    昨日上午11点多,孔女士终于等到了年轻的白色三菱一男一女车主,但是对方并不认可孔女士的说法。

    目前,金水路派出所民警已经就此事展开调查。

    ■律师说法 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据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介绍,如果由于车位被占而泄愤故意划伤他人车辆,可能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秦永民提醒,遇到自家的车位被占用时,车主应该理性告知,与对方进行协商,也可向物业公司、社区或民警求助。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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