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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2013去年发生医疗纠纷7万件左右

2014-04-08 07:50:56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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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进一步说明,手术意外险主要保的是手术意外,保费由患者出资,由于意外情况导致手术并发症或者病人不幸身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而医院承担的医疗责任并不会有丝毫减少。“医疗责任险和手术意外险相互补充,可降低患者的损失以及一定程度上避免医疗纠纷的形成。”

手术意外险并非保险界的新产品。2005年,北京阜外医院在心脏病手术中就开始试行。记者了解到,目前与几家医院合作的保险公司都是较有实力的大型保险公司。每家保险公司会针对各家医院的手术量、病人种类及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等调研的数据来制定不同方案,按照保险精算来制定产品价格。

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邢玉英表示,手术意外险推出以来一直都在调整,从最早的仅有身故赔偿到目前的身故、并发症均有赔偿,该产品的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保险公司和医院合作时会考虑医院的水平、手术死亡和风险发生的概率,并不是所有医院都能与保险公司合作,如果意外率过高,保险公司也不敢接。

“手术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项意外险。”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手术意外险可以作为患者手术时的补充性保障险,医院还要购买医疗责任险,强调医生的职业责任和医院的管理责任。

对于手术意外险的赔偿,郝演苏指出,产品定价和事故鉴定的公平性是保险公司不能忽视的。

“我国目前保险产品的保费由各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测算,并没有中立的第三方精算机构。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产品中,为保证保费和赔偿额制定比例的科学性,应当由保监会设立精算师。除此之外,一旦发生意外,对事故责任的鉴定最好也由第三方负责,从而确保公平。”

虽然医院积极推广,但从数据来看,目前患者的接受度并不高。在佑安医院实施的一个半月里,能投保率不到20%,而在积水潭医院的骨科手术中,手术意外险的投保率也不到10%。

“因为刚进行推广时要承担一定损失,所以目前小型的保险公司不敢尝试。”邢玉英说。

医疗机构期盼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推广这项险种最大的困难在于,百姓对于自掏腰包购买保险还是无法接受,从目前推广手术意外险的方式上来看,由医生作为产品介绍者也显得不太合适。”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陈伟说。

记者了解到,在手术意外险的推广过程中,也有个别地区的医务人员和保险公司出现了利益牵扯,扰乱了推广秩序。

“医院希望患者了解手术意外险的重要性,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从医院主动变为患者主动。”在谈及目前医患纠纷的问题时,任职医患办主任已十多年的陈伟表示,医疗作为高风险行业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加强风险意识,医生需要承担责任,患者也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此外,陈伟认为,对医疗机构处理纠纷的流程和制度,国家应该进一步规范。

“原卫生部出台的《医疗投诉管理办法》仍为试行,并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各医疗机构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都会有各自的制度,如果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机构纠纷解决制度,就可以按照统一的流程来操作。而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如果能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去管理,加强医疗纠纷处理人员的专业性,则有利于纠纷更合理地解决。”

对于医疗纠纷解决的途径,北京佑安医院的杨宇建议,“把解决机制引到第三方,能保证更公正的评判。”

杨宇表示,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规定》中说,“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妥善处理。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方索赔金额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

规定中的“应当”、“可以”的表述在杨宇看来有些模棱两可,正是因为这种缺乏强制性的措辞,让医院在处理医患纠纷时,面临着困扰。

“即使1万元以下的纠纷,只要由医院来评定,患者就有质疑的可能。自己人评价自己人,说没有偏颇患者也很难信服。”

因此,杨宇建议,应该更加明确医患纠纷解决途径。只要发生涉及赔偿的医疗纠纷,必须到第三方机构去进行评定,第三方评定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起到调节作用。本报记者宁迪 实习生 潘昶安 梅师遥

编辑:王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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