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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粮油工业总公司原老总贪贿310万 二审获刑16年

2014-04-04 08:47:33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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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东方今报记者从三门峡市中院获悉,河南省粮油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夏富恩(正处级)因受贿罪,二审被判刑16年,涉案赃款170.59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夏富恩,56岁,1998年8月至2003年3月任河南省粮油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河南省粮工粮食储备库主任,2003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河南金鼎粮食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陕县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6年,夏富恩利用职务便利,在购买郑州市金水区某住房时,由豫良建筑安装公司负责人董某为其支付按揭房贷61.4950万元,装修费9万元,夏富恩为董某承包粮库工程时提供帮助;收受中牟县某局职工乔某5万元,为其在收购小麦业务中提供帮助。

  2000年,河南省粮油工业总公司在山东省日照市以138万余元购买了海曲路某商业用房一处,并花费120.9万元用于装修。2004年3月,该房被以356万元的价格转卖。夏富恩用其中130万余元为自己在日照市金海岸花园购买海景别墅一套,剩余款项购买日照大学城一门面房,并出租获利。后因检察机关调查此事,夏富恩称房屋转让,并个人出资140万元转到河南省粮油工业总公司账户。

  另查明,夏富恩在办案机关调查他人案件过程中,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300万元。

  法院认为,夏富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35.1万元、收受他人财物75.495万元,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一审宣判后,夏富恩不服上诉,三门峡市中院审理后,于近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记者 沈春梅)

编辑:岳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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