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高速交警总队对今年一季度严重超速车辆进行集中曝光,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河南高速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省高速交警总队通报,第一季度全省高速公路小型车超速50%以上的车辆有63台次。其中,1月4日12时40分,一辆车号牌为闽FB8888的黑色奥迪轿车在沪陕高速信阳段970公里北半幅由东向西行驶,车速达202公里/小时,超速68%;3月15日12时29分,一辆车号牌为豫AVV878的白色路虎越野车在京港澳高速鹤壁段544公里东半幅由南向北行驶,车速达225公里/小时,超速88%
随着天气变暖和清明节小长假来临,自驾游、扫墓人员骤增,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行车。
此外,省高速交警总队对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超员载客、违法停车上下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电话举报:0371-68208110;短信举报:13633719780;微博举报:新浪、腾讯、搜狐“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举报:“河南高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记者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