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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和卖方当面谈价格签合同

2014-03-14 02:11:31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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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一房产中介公布的二手房信息中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子

市民在一房产中介公布的二手房信息中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子

    明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昨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二手房消费警示称,随着二手房交易量呈逐年上涨趋势,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提醒购房者从事二手房交易时注意选择正规中介、谨慎签订合同,同时遵守限购政策,事先了解清楚购房的各种费用。如发现或遭遇房地产中介公司违规行为,可拨打房管局举报投诉电话965559。

    郑州晚报记者 胡审兵/文

    马健/图

    选择正规中介要看“三证”原件

    对买房者来说,看房产中介是否正规,需要重点查看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房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及经纪人注册执业证。在查看三证时,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现实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

    所签合同条款要逐条推敲不怕麻烦

    一是要首先与中介机构签订房管部门推荐使用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出售委托协议》或者《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购买委托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受托方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待中介机构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再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即三方协议。

    二是对于三方协议,要使用房管部门推荐使用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文本有统一的编号,内容具体、完善、规范,针对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的定金、佣金、费用分担、房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细化,设定了选择性条款、提示性条款。

    三是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准确,不能模棱两可。

    四是买卖双方还需要对于自己需求的细节在附件中列明,如户口迁移、水、电、煤气、物管等费用的结清与过户等,凡是购房者想要但是合同中没列明的条款,都应该在附件里显示出来,千万别嫌麻烦,此时事无巨细是好事。

    遵守限购政策诚信购房如实申报

    购房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限购政策,诚信购房,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许诺补缴保险、个税或代办相关证明等虚假宣传,包括不法人员出售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的行为,要保持警惕,切记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如果因不实申报产生的纠纷及风险,将由购房人承担交易后果和经济责任。

    和卖方当面谈价格签合同

    购房人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三大块:第一块是房款,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同卖房者当面谈价格、签合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不法获利,产生不正当差价。

    第二块是中介佣金,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时,注意向中介索要正规的发票。

    第三块是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二手房买卖需缴纳的税费比较多,主要包括财政部门收取的契税、房屋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测绘部门收取的测绘费;房地产评估公司收取的评估费;房地产交易部门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抵押手续费;银行按揭产生的费用等。为避免产生纠纷,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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