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省委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明确要求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清醒认识,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坚决态度。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工作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法宝。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我们的各项工作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们干事创业才会充满激情和感情。领导干部要得到群众的信任,决不能仅靠发号施令,而是要靠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人格魅力,靠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因此,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努力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要真正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让他们感知、感应、感动,让他们感到真真切切的温暖。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
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这次活动的基本要求,“聚焦反对‘四风’,加强‘双基’建设”,突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两大重点,着力于真抓实做。(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