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付两倍工资
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北京市劳动合同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2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用工一年内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单位要付两倍工资。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草案送审稿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而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满一年的当日起不再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