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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

2014-01-06 08:38:57 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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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和难题,加快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度环境。

  36.创新土地保障机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深化土地管理创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提高城镇化发展的土地保障能力。发挥规划管控作用,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优化建设用地配置。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大力推进旧城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加大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力度,积极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加快实施人地挂钩试点政策,充分挖掘城乡建设用地潜力。逐步搭建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平台,坚持市场化运作,提高指标流转收益。改革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机制,改进经营性用地供应方式,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保障农民土地增值收益。

  37.创新资金多元筹措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资金筹措机制,为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和奖补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持续稳定增长。完善省级转移支付办法,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支持市、县政府加大对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创新融资工具,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行市政债券,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融资保障,增加贷款,有效支持城镇化建设。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探索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商协同、以商补公。搞好土地储备和两级循环开发,增加土地增值收益并合理分配,提高用于城镇建设的比例。整合运作国有资源、资本、资产、资金,做大做强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公司。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合理偿债机制。

  38.完善促进新型城镇化的法制保障。严格依法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加快推进规划立法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促进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将实践中的好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清理并修改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推进公共决策公示、公共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确保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严格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  编辑:郑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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