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12月27日电 (陈静 郑妍)一个失而复得的双肩背包内被查出3包淡黄色可疑块状物,当持包人确认包内物品并予以签收时即被警方抓获。原来这些可以块状物是毒品。
12月27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吉皮五加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现年37岁的吉皮五加是四川越西县彝族农民。2013年1月29日20时20分许,吉皮五加携带一个藏有毒品的黑色双肩背包,持票从成都站乘上K424次旅客列车前往浙江上虞市。
次日6时许,列车到达酉阳站,车站值班员发现有旅客行李落在车厢。车站值班员将行李拿下车。
当列车从酉阳站开出后,吉皮五加发现背包被误拿后随即联系列车长,列车长确认后,即安排后一班K424次列车将该背包带至上虞站。
1月31日凌晨,后一班K424次列车车长接到酉阳站移送的吉皮五加的黑色双肩背包后,会同列车乘警对该包物品进行核对、清点,乘警当场从包内查获用透明塑料袋包装呈鸡蛋型的3包块状物。经检测该物品疑似毒品海洛因。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铁路公安处随即组织布控。
2月1日7时许,吉皮五加前往上虞站领取黑色双肩背包,在客运值班室,民警当着吉皮五加的面出示该黑色双肩背包并清点包内物品,吉皮五加确认该包及包内物品均为其所有,并称,其中3包淡黄色块状物为其治疗胃病的药。
经检验,查获的3包淡黄色块状可疑物品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共计202.67克。
上铁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吉皮五加明知是毒品,仍携带进入铁路车站,利用交通工具予以非法运送,毒品海洛因数量达202.67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知,吉皮五加系吸毒人员,其尿检显示海洛因呈阳性,表明其对毒品海洛因应有超出常人认知能力。鉴于本案毒品被全部查获和未流向社会等情节,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