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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俩90后厨师雨夜轮奸女生

2013-12-27 01:50:00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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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施暴时1人打伞

    案发后学校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警示后勤员工

    北京大学的两名食堂厨师,在北大东门外深夜拦截高校女生,将其挟持到路边小树林轮奸。当晚有雨,一个施暴时,另一个还帮同伙打着伞。

    昨天记者获悉,目前两人分别获刑11年和9年,如今已被遣返到河北廊坊老家的监狱服刑。

    两名被告人中,其中一人只有小学文化。记者到北大探访发现,北大在招聘食堂员工时,熟人介绍占较高比例,先面试后试用,表现好就可以入职。案发后,北大专门请法学老师对后勤员工进行了法制培训,把这起强奸案作为典型案例警示大家。

    校门外小树林轮奸高校女生

    郑某和刘某,一个23岁,一个22岁。2012年6月24日晚上,两人在宿舍上网,后来郑某觉得饿了,提议出去吃饭,之后“找个卖淫的小姐玩玩”。

    吃完饭,两人回了北大。但过了一会儿,郑某又提议“出去转转”,他改变了“找小姐”的主意,“看看有没有单独走的女的,咱们占点便宜”。

    6月25日凌晨2点多,郑某驾驶电动车带着刘某再次出门。他们在北大校园里转了一圈后,从北大东门出了校门。在东南门外的天桥下,郑某看见一个年轻女孩在路边行走。

    把她截了下来后,郑某这样供述之后的情节:“我对她说你干吗去呀,她说看球去。我又问你去哪儿看球呀,她说去茶馆。之后我用胳膊搂着那个女孩的脖子对她说,要喊我就弄死你,后来我就把她拉进了小树林。”

    被害人宁宁(化名)是个25岁的高校学生。她正准备去北大附近的畅春园找朋友一起出去玩。

    宁宁苦苦哀求对方表示“你要钱我可以给你”,但对方不听,将其强奸。事发前,宁宁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两人分别被判11年、9年

    刘某供述称,他看到了郑某的强奸过程,他还听到郑某说“不许喊疼”。当时天上下起了雨,郑某强奸时,刘某还走过去帮他打着伞。之后刘某也试图强奸,但因身体原因未遂。

    一天后,郑某和刘某被海淀警方抓获,后被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认定郑某和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轮奸情节及刘某犯罪未遂,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1年,刘某有期徒刑9年。刘某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轮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真没想到学校门口也能发生强奸案!”前日,一名北大女生说。

    根据监控录像确定被告人

    记者了解到,郑某和刘某都是河北固安人,郑某只有小学文化,刘某是中专文化。他们都是北京大学艺园食堂的厨师,负责炒菜。

    据了解,事发后,北京大学餐饮中心餐厅经理根据民警提供的监控录像里两人的走路姿势,证实郑某和刘某正是本单位员工。

    这位经理表示,两人平时工作表现都不错,郑某属于老资历,干了快5年,刘某只干了一年多。因为都属于90后,又住在一个宿舍,两人是好朋友。

    郑某和刘某的事情发生以后,北大专门针对此事做了调整。“食堂的老经理因为这件事提前退休。”在食堂里工作的常先生说。事发后,北大专门请了法学老师对北大后勤的员工进行了法制培训。“把他们俩的事儿当成案例,培训我们法律常识,讲了好几天的课。”常先生表示。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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