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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牙疼去诊所 器械生锈墙上挂蛛网一查原是黑诊所

2013-12-26 17:02:00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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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一次治疗牙病的过程中,发现了一起非法行医案线索。经依法立案监督,这个已被取缔却仍非法行医的“黑诊所”被彻底关停。经南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卢军拘役两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上半年的一个节假日,南昌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邓英在该县蒋巷镇一位亲友家做客时,她的牙突然疼起来。亲友看着邓英疼得难受,提出带她到附近的牙科诊所去看看。

  她们来到镇里的蒋巷老街,看到了一家“康齿牙科诊所”。走进诊所后,邓英忍着疼痛环顾了四周,发现诊所墙壁上有很多蜘蛛网,有些医疗器械还生了锈,诊台上放的东西也非常零乱,屋子里还有股说不清的怪味道。

  在看牙的过程中,邓英有意和医生攀谈起来。那位医生介绍说自己开了十几年诊所了,在当地有些名气。但当邓英问他有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他却支支吾吾,说放在家里没有挂起来。结合这家诊所不具备应有的卫生条件,邓英意识到,这个诊所极有可能是一家非法行医的诊所。

  节后一上班,邓英就和科里同事到县卫生局调取有关康齿牙科诊所的资料,发现康齿牙科诊所负责人是卢军,从2003年9月开始,他一直在蒋巷镇老街经营该诊所,从事牙科诊疗活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多次和患者发生医疗纠纷,被患者投诉。

  南昌县卫生局分别于2009年4月30日和2012年9月10日,对卢军作出两次行政处罚,依法取缔了这家诊所。但卢军对卫生局的处罚置若罔闻,仍然继续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2月18日,南昌县检察院以卢军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罪,向该县卫生局发出移送建议函,建议将该案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办理。2月24日,南昌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对卢军立案侦查。6月3日,卢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被取保候审。10月底,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卢军拘役两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当日,卢军就缴纳了所判罚金。

  今年3月,南昌县检察院向该县卫生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整顿医疗秩序,依法取缔非法医疗机构。该县卫生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对全县的诊所进行全面摸底,对所有医疗从业人员进行登记,目前已依法取缔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诊所100余处,查处不具备《执业医师证》的人员3人。

  通过卫生部门协调,被清理的诊所中,具备《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全部被调整到了合法的医疗场所行医,他们将各自的技能和医疗器械整合在一起,充分发挥了基层卫生诊疗机构的作用,使群众可以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当地的医疗需求,缓解了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作者:朱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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