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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留着板寸上法庭

2013-12-25 01:18:16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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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院庭审改革第一案在郑州市中院开审

    没剃光头没穿囚服没戴手铐

    没有剃光头,没有穿看守所的黄马甲,也没有戴手铐……昨天,在郑州市中院第十八法庭,若不仔细看“刑事审判庭”几个字,你很难看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

    被告谢某身着休闲装——藏青色的鸭绒袄,留着板寸发型出现在被告席上,桌子上还放有纸和笔,便于他随时记录。此外,法庭还同步显示庭审笔录、证据等。

    据悉,谢某是全省法院刑事庭审改革后受此待遇的第一人。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文 周甬/图

    刑事案庭审,被告不再穿囚服戴手铐

    昨天10点多,被告谢某被带入法庭的那一刻就颇受关注,他穿藏青色的鸭绒袄,留着板寸。他前方的桌子上放有纸和笔,法官示意他随时可以记录。

    不论是被告还是旁听人员,都感受到刑事案件庭审改革的重大变化。

    除此以外,昨天的庭审也充分贯彻了全省法院推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庭审证据、公开适用的法律法规。

    被告的两侧,都有一个投影仪大小的屏幕,起诉书、庭审笔录、证据都能在这上面一览无余。

    刑事案件的被告今后都可能有此“待遇”

    今后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告是否都是这样的待遇?

    市中院副院长赵永纯说,对于重大的、恶性的案件,还应对被告在庭上可能出现的情况作预判,对可能逃跑、自杀的被告,要保护庭审安全,做好一些防范。对于那些认罪态度比较好的轻型犯,不得对被告使用戒具,力争要做到对被告人人格尊严、诉讼权利的保护。通过庭审方式的改革,充分尊重和保障刑事案件被告的人格尊严,保障被告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省法院刑三庭谈庭审改革细节

    省高院刑三庭庭长付保玉说,庭审方式改革,首先是去除刑事庭审中被告人“犯罪标签化”。今年9月底,省高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庭审安全促进庭审文明的通知》。昨天,省高院又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庭审活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试行意见》。

    河南法院庭审

    改革五举措

    被告人不穿囚服

    法庭审判中,不得要求被告人着囚服参加诉讼。被告人穿囚服的,进入审判庭前,应当为其更换便装。

    对被告人不使用戒具

    在法庭审判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使用戒具。为确保庭审安全,对有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等刑罚的被告人以及明显具有脱逃、行凶和自杀、自残等人身危险性的被告人,可以采取限制自由活动的束缚方式。

    不对被告人设置囚笼

    为被告人设置桌、椅,不得对被告人使用囚笼。

    为被告人提供记录用纸笔

    在保证庭审安全的前提下,为被告人提供纸笔,方便其在庭审时为自行辩护作记录。

    不给被告人剃光头

    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原则上不得让被告人以光头形象参加诉讼,本人要求的除外。

    被告在看守所已剃了光头怎么办?

    据了解,目前,全省法院正在和警方、检方协调沟通,被告人进监狱前,不剃光头、不穿囚衣。

    线索提供 志平 朋涛 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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