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了由省畜牧局制定的《河南省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明确提出,我省将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新郑等5地纳入试点范围
此次试点范围为农业部确定的济源市、汝州市、永城市、新郑市、漯河市郾城区。省政府表示,其他省辖市可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将从本月起至2014年12月。
具体试点内容: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效运行机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
无害化处理一头补助80元
省政府明确表示,鼓励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在生猪养殖集中区域内,县级政府要建设1个无害化处理厂;对生猪养殖集中区域外的病死猪,县级政府要负责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政策支持方面,将严格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80元补助政策和国家育肥猪保险政策。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