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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严查虚假电视购物广告

2013-12-24 09:42:0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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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典型广告案件查办工作。继续做好“祖灵芝清斑霜”、“伊屏清斑”、“圣高御容本草霜”、“古方生发液”、“老樊家净斑”、“叶赫那拉乌发散”等严重违法电视购物广告涉案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查办与移送工作,并在本通知下发之日后30日内,将上述案件查办情况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

    各省级工商机关要加强电视购物广告案件的督办指导,组织协调本省办案部门协同查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查处外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查处。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移送机关。

[作者:左盛丹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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