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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多举措治理"烟尾巴" 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

2013-11-21 18:38:00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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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日零时起,我省停售国III标油,在全省全面供应、销售国IV车用汽柴油。这是我省铁腕治理机动车“烟尾巴”的重要之举。“推广国IV车用汽柴油后,油品硫含量将大大降低,将极大改善我省空气质量。”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称。

  我省多措并举治理机动车污染,以提升空气质量。

  专家认为,PM2.5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而机动车尾气则是PM2.5主要来源。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万多吨,约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三分之一,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大气主要污染源之一。

  为从源头治理机动车尾气,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自今年5月21日起,我省对生产、进口、销售的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2013年7月1日(含当日)后生产、进口、销售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压燃式汽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与此同时,我省还加快机动车辆环保合格标志发放,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75364份,核发率达62%。海口市还率先实施了“黄标车”区域限行管理。从今年9月30日起,实施高排放机动车第二阶段区域限行。限行区域为新华路、文明西路、博爱路和中山路围合的区域(含以上路段)以及解放路全段;限制通行时间为每日7:30-20:00;限制通行车辆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

  油气污染物是空气中PM2.5污染源增量的主要原因之一。从今年3月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启动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工作,要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设施,实现油气回收,确保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省以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为抓手,通过严格机动车准入登记、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及监督性抽测、建立检测维修制度等措施,淘汰不达标的老旧机动车,全面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立我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体系。

[作者:史建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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