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的名字是假的,并且还偷走了自己的电动车、金戒指等。近日,长安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了这起盗窃案件,焦某被批捕。
2012年10月份,焦某用捡到的身份证到石家庄市某洗浴中心应聘做服务员。2013年5月,焦某在微信上用另一假名认识了女子李某,之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焦某用手机拍了李某的裸照并借用李某的银行信用卡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该信用卡的钱一直未还。
2013年8月8日李某下班回家后,发现放在家里的行李箱、电动车、金戒指及焦某的个人物品均不在,后李某才发现同居男友用的竟是假名。在与焦某联系上后,焦某威胁李某不要报警,否则就将李某的裸照发到其老家村里,之后李某再也无法与焦某取得联系。
2013年10月14日公安机关将正打工的焦某抓获,焦某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经石家庄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鉴定:焦某盗窃的物品合计价值为6186.90元。
目前焦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