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消息,香港一家3口于去年7月至8月期间,连环到西湾河OK便利店、北角一间商场内的金铺,以及北角一间宾馆,抢去金颈炼及现金共逾3万,18日于高院分别承认4项入屋爆窃、抢劫、偷窃及管有偷窃工具4罪,押后至18日下午2时半判刑。
被告以次为幼子李伟文(22岁)、长女李炜琼(28岁)及母亲徐合意(54岁)。3人求情指,原在大家乐工作的幼子,疑因工作犯错被公司调查,他的蔡姓同事表示请律师解决,不断要求幼子提供金钱,幼子先后向在OK便利店工作的胞姐及母亲商借,3人共借出约60万元(港币),但蔡仍表示不够,要求幼子犯案,胞姐与母亲由于父亲早年生肺癌去世,幼子是唯一家中男丁,遂协助犯案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