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李某某强奸案19日二审

2013-11-17 01:44:07 来源: 郑州日报
字号  

    李某某强奸案19日二审

    一审获刑10年 不服判决上诉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涂铭)记者15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定于11月19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9月26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1日立案受理。

[作者: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