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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调查:居民自主 拆迁不堵

2013-11-15 08:46:0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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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合肥市蜀山区元件五厂生活区一、二号楼回迁房型征求意见会现场。

    本报记者 叶 琦摄

    【核心阅读】

    政府大包大揽,居民被动接受,这样的拆迁方式,往往因条件谈不拢而引发冲突。

    安徽合肥市蜀山区搞起了“自治搬迁”,成立群众自治小组,拆迁变得容易、顺利。

    当地先后4次成功尝试,累计2000多旧房户、危房户顺利搬迁。

    3天时间,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动力东村小区的140户拆迁户,完成了交房、验房,搬迁顺利启动。

    动力东村是原合肥动力机械总厂宿舍区,有各类楼房13栋,户数612户,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其中,有近120户居民住在食堂、工厂车间改造的房子里,空间狭小、环境恶劣,亟待拆迁改造。

    跟以往的拆迁模式不同,这140户居民从拆迁意见征询开始,就自主推荐14名代表组成了搬迁安置群众自治小组,从搬迁意愿的摸底、方案意见的征求、搬迁时间的约定、选房方式的确定、套内建筑面积的测绘到附属物的丈量,他们全程参与。

    蜀山区自去年开始采取自治搬迁模式,到目前为止,动力东村小区是第四次成功的尝试,共计对2000多旧房危房户实施了搬迁工作。

    居民代表——

    住户都是老熟人

    一把钥匙一把锁  

    群众自治搬迁,要靠全体住户所推选的居民代表。他们代替居民行使权利和传达信息,将参与改造的决定权握在居民自己手里。

    从搬迁开始启动,居民代表便开始发挥作用,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小区里的老住户,颇有威望、领导力强、了解搬迁政策,还有足够时间和精力。

    “代表们都是无偿为大家工作,一方面他们从区政府、街道办获取政策和信息传达给所有居民,另一方面他们又入户征求汇总大家意见,代表居民和政府进行商谈。工作非常累,但他们干得有劲头,群众也信赖他们。”西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彭兆耀说。

    “一开始表达意愿的人很多,但意见比较分散。我们将居民的想法集中起来向街道反映。”74岁的徐大明是原动力机械总厂的纪委书记,作为1号楼的居民代表,自打决定搬迁以来一直东奔西跑。

    “一开始,居民都对搬迁这事不放心,对未来的改造方案也是半信半疑。两三个月以来,我们几名代表合力挨家挨户讲道理、作保证,才逐步消除了居民的疑虑。”徐大明说。

    徐大明告诉记者,为了消除诸多异地安置拆迁户的顾虑,代表们把房子的设计图纸给大家看,并把大家带到了实地。

    74岁的薛镇江老人在动力小区里已经住了20多年了。作为10号楼的代表,他认为,在关键时刻,代表一定要站出来,哪有问题就能上哪解决,谁家跟谁家关系好就让他们相互去做工作。

    “当时,一户姓陈的家庭执意提出要两套房子。多次谈判未果,打算当回‘钉子户’。这种情形下我们带他跟领导谈,分别和他的家属谈,晓之以理,才让他最终同意。我们坚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薛镇江说。

    居民——

    有了共同代理人

    大伙意愿受尊重

    “有了自治小组和居民代表,我们感觉找到了最为合适的代理人,意见和愿望受到了尊重,当建议被采纳时也颇有自豪感。”75岁的小区居民张正荣说,“3天内140多户全部交房,我们每一户都得到了一笔搬迁奖金,当大家有了共同的目标,都想住上新楼房时,事情就会变得容易。”

    “对于旧村改造,政府充分尊重民意,居民的合理要求尽可能得到满足。在这个过程中,居民代表收集各方意见,入户了解情况,并开会对意见进行了汇总和筛选,将合理的意见反映到政府。”彭兆耀说。

    意见征集过程中,所有居民参与其中,对公平深有感触。

    “决定拆迁后,街道给小区开了一个动员会,把详细的政策和方案进行了公布,从动员会上我们得到了清楚的政策和信息。”居民李金华说。

    据介绍,居民提出的要求,必须经过代表同意审议并公开公示。若代表讨论后认为不能通过,那么一般群众也不好意思再闹了,毕竟都是几十年的熟人。

    “代表们也尽可能地为我们争取利益。每当他们挨家挨户来征求意见的时候,我们都非常欢迎,他们能够将我们的意见真正地反映给政府部门。”小区居民汪根本说。

    此外,蜀山区政府还规定:动力东村异地安置的居民依然能够享受原小区所在的学区房的政策,迁出居民的子女依然能够享受小区优势的教育资源。这一承诺,解决了诸多父母的后顾之忧。

    政府——

    居民代表搭桥梁

    效率公平两不误

    在很多拆迁过程中,经常有少数人因追求个人利益而与政府相对立的情况。“谁撑到最后谁得便宜”的“钉子户”理念深入人心,造成了恶性循环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这些人的妥协,就是对其他居民的不公平,也破坏了拆迁的正常秩序。”合肥市蜀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宁世明说。

    居民自治小组的“架桥”作用此时显得尤为重要。它的存在,使居民有了集体代言人,共同利益得以公平化;从社会成本上来说,找到了工作的结合点,和平共处,防止意外事件出现,降低了拆迁成本。

    “在同一个群体中,大家彼此熟悉,感情容易沟通。政府在拆迁问题上对大家的政策都是一样的,让居民代表做大家的工作更为有效,也避开了与拆迁户的正面冲突。代表们给了我们很强的信心。”宁世明说,“动力东村自去年年底启动拆迁工作以来,方案共调整了12次。只有经全部拆迁户同意,项目方能正式开工。”

    处于缓冲地带的居民代表在老百姓的意见和政府的政策间不断协调,并及时地进行双向反馈。

    “这就叫居民的事由居民自己做主。”彭兆耀说,“下一步计划,对于动力东村剩下的产权房,我们打算以楼为单位,每一栋楼选出一个代表来实施搬迁计划。在回迁的过程中,‘群众自治’模式还将延续。”

    “大家有了共同利益,并营造了共同的舆论,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让多数人去做少数人的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地解决问题,并使公平得以最快最有效地实现。”宁世明认为。

    目前,自治拆迁小组作为基层实践,还在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完善。“试点的方案和方向需要国家政策的指导,也需要理论和法制的充实。理论的参与、立法的考虑,将有助于居民自治小组的进一步推广。”宁世明说。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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