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哈尔滨社区活动室每次2元钱 公益场所收费引争议

2013-11-13 15:45:00 来源: 东北网 
字号  

  “社区活动室要收费,每次2元钱。”连日来,这个消息在道里区霁虹社区居民中引发争议。与此同时,兆麟社区的居民也来电反映此事。居民认为,社区活动室本是公益场所,如果为了维持运转少量收费大家也能接受,但价格怎么定的,收到的钱怎么用应该公示。

  昨天上午,记者先来到霁虹社区活动室,八九位市民围在乒乓球室里唯一一张球桌边。说起活动室要收费的事,居民常大爷提出一串问题:“活动室5月份才开,为的就是给百姓活动用,为啥要收费?收费标准谁来定?根据啥定的?收到的钱怎么用?这些都没个说明。”

  对此,霁虹社区的潘主任说,活动室开办很受居民们欢迎,来活动的人多了,水电费都跟着增加了。社区收些钱是想补贴这部分费用。收费的事情目前只是跟居民征求意见,并没有开始收。如果居民们不同意,这费暂时不收了。

  随后,记者来到兆麟社区活动室。在棋牌室里打牌的老人们说,活动室的确收费,且标准不一样。社区内的居民每次收费1元钱,社区外的居民每次收费2元,没有收据。在乒乓球室内打球的周先生说,打球也收费,从来没见到过收据。

  兆麟社区的刘主任说,活动室刚开始试运行时的确没向居民收费。由于条件好很快社区以外的居民也都来了。现在住在道外区、香坊区、南岗区的居民也大老远地来这里玩。保洁、设施损耗、水电费用以及超接待能力问题接连出现。为了限制人数,不得不开始收费,每次收费本社区的1元,外社区的2元。目前棋牌室和乒乓球室收费,其他如电脑室、健身室、阅览室均不收费。这样每天还有300多人次来活动。

  记者以每人收费1元计算,如果每天接待300人,社区活动室每天的收入就能到达300元。对于收上来的这笔钱用在哪,刘主任只是说用于支付社区活动室的水电费用和设施维护费用,没有说明是否有公示。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市有不少社区活动室向居民收费,收费标准都是自主制定的,不能出具发票。收取的费用如何应用没有公示。

  记者采访中,多位市民都表示,社区活动室收费应该规范,所收费用的用途应该透明,便于监督管理。

  律师观点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姜启凡认为,社区活动室收费如果是居民自愿或是半自愿性质的,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如果是社区进行行政性的收费就需要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无论是哪种收费,都必须手续齐全、账目公开、细目公示。

[作者:王安宁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