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我省的职业类别中再添新成员,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首次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这意味着今后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将成为我省新职业。按照计划,今后我省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鉴定等级分三级,分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适应社会管理需要的最新职业之一,也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一个新工种。
郑州晚报记者 辛晓青
实习生 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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