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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改善民生物流 百户以上住宅小区要配建农超店

2013-10-31 17:27:0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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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北站附近一家生鲜超市选购蔬菜

  “100 户以上的住宅小区要建农超店,完善‘农超对接’。”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大手笔”改善民生物流,其中要求在交通便利的城市郊区,要发展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仓储式会员店。

  城市郊区

  有序发展配送中心和大型超市

  随着昆明城市改造的推进,很多菜市场逐渐消失,小区的居民经常发出这种感叹:出去买个菜,来回要花近一个小时....。.

  不过根据意见,这一问题将来将逐步解决。意见要求,在100户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农超店,完善“农超对接”。这意味着,大型小区将来不仅买菜方便,甚至可以买到便宜菜。

  “在交通便利的城市郊区,有序发展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仓储式会员店。”除此之外,意见还提出要求加强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的统筹规划,有序发展城市商贸综合体、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商业网点和特色商业街区。支持便利店、早餐店、再生资源回收站、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药店、放心粮油店、粮油平价销售店等社区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建设,构建便利消费、便民生活服务网络。

  在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方面,加快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面向城乡、覆盖面广的物流配送中心、批发市场。支持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从田间到餐桌”的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包装分级、储运、信息平台、检验检测、结算等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到乡镇建设标准化农家店,推进农家店信息化改造。

  新建社区

  对商业服务设施有严格要求

  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以昆明(楼盘)市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昆明高新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推广先进经验,推动电子商务在流通领域健康快速发展。大力培育虚拟市场,支持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上商城,发展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电视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

  另外,意见对新建社区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有严格要求,其比例不得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的10% 。这里所说的社区,还包括了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

  意见中的又一个亮点是,要求地方政府应出资购买一部分老旧社区的商业用房,用于支持居民生活必备的公益性商业网点建设。同时还要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

  政策鼓励

  流通企业自建停车场用地有优惠

  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必然需要政府支持。实施意见明确,云南省将加大对流通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保障流通业发展用地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流通企业自主投资建设停车场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在用地和容积率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广场、道路、公园等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停车场。严格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政策落到实处。规范农产品市场、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等流通领域收费行为,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摊位费。

  得益于种种措施的实施,到2020年以前,意见制定的目标是:云南省要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统筹的现代流通体系,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消费中心。其中,确保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高于GDP 增速,“十二五”末力争突破6000 亿元。

[作者:张玉玺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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