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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问题食品网站先赔偿关键靠监管

2013-10-31 14:29:00 来源: 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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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送审稿中,对食品网络交易监管进行进一步说明,拟规定,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先行赔偿,消费者获赔最低千元起。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了看法。

  奶酪杯:偶尔会从网上买点食品,可如果食品出了问题,也难去找网站索赔啊,难道每个食品都要像奶粉那样备案吗?有点难。

  小米粥:现在网上买食品其实挺担心的,就怕买到假货,花了钱健康还遭殃,如果任何食品在网上卖都有严格的准入标准那就好了。

  好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把控,将食品问题扼杀于根源,不让其在市场上流通;其次,网站应建立相关的食品监查团队,对食品进行二次严格监查,确保食品安全,方可上线向消费者销售。

  甲乙丙丁:过去网购食品出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找谁索赔。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增加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无疑是对现行法律的修改和补充,是广大网络消费者的福音。

  南燕北归:网购食品出问题由网站先赔,这就好比,在超市买东西,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肯定找超市也就是经销商索赔,不可能直接找厂家索赔。这个送审稿体现了民意,是为消费者着想的。

  S先生:这些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修订食品安全法迫在眉睫,应尽快完善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细则,便于执法者操作。

  咯吱:新法出台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淘宝、京东商城等会不会因此而焦头烂额,相信不久就会见分晓。而网络消费者也别高兴太早,虽说网购食品出了问题网站先行赔偿,但索赔肯定费时费力,合法权益的保护仍然任重而道远。

[作者:张艳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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