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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子谎称租田搞养殖 实为挖砂毁良田被捕

2013-10-30 13:45:0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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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山县的杨某盯上了湘潭县青山桥镇的农田。他倒不是看中了这里的肥沃,而是对农田中层的砂石打起了主意。“可惜了这些好水田,要恢复过来就难了。”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对此也深表惋惜。10月29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透露,杨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已被批捕。

  租田搞养殖?

  每亩2.2万元的租金,由村组自行分配,同时每个耕作户还能享受每亩1000元的青苗补偿费……今年6月,杨某、彭某、唐某等人从衡山县来到湘潭县青山桥镇,向村组抛出了诱人的租田条件。

  “我们想搞养殖,这里水美田肥,最适合不过了。”杨某等人说得有鼻子有眼,还表示能带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

  几经斟酌,村上认为租赁农田不失为双赢的好买卖,于是签订协议,10多户耕作户出租了农田,全组村民都希望由此获益。

  意在田中砂

  然而,村民们不久后发现,杨某等人的养殖场没半点动静,倒是田里的土都不见了。

  “田里没土怎么搞养殖?”村民们百思不得其解,但也只能“静观其变”。

  办案检察官介绍,当地农田的土地性质比较特殊,表层为适合耕种的肥沃土壤,而中层则是1到2米深的砂石层,底层则又是泥土。“杨某等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要的是中层的砂石。”

  之后,杨某等人在农田非法采砂,短短两个月就非法获利50多万元,直到8月27日被湘潭县国土部门巡查时发现。9月25日,杨某等4人被刑事拘留。

  经湘潭县国土测绘队实地测量,被杨某等人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中,基本农田面积为3611.32平方米,一般农田28.7平方米,旱地2145.7平方米,总面积达10余亩。

  检察官介绍,农田受到法律保护,个人或村组都无法擅自变更农田性质,一定要报请国土、农业等职能部门,经过严格审批后办理手续方可变更。“本案中,村组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毕竟他们无权处置农田。”

  令人惋惜的是,被杨某等人破坏的10余亩农田已经无法还原,再也无法耕种。 (湘潭晚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孙新利)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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