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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暗访华润物美:进场费名目多 单品要价15万

2013-10-30 07:47:00 来源: 央视《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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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开出的众多单据

  二、巨额费用压垮供货商 昔日合作伙伴如今对薄公堂

  冯志平,北京市金天坛食品公司经理,从事食品、饮品代理三十年,前几年,在北京地区他们公司和所有的超市都有合作,但是,这一两年来,他们已经和物美等几家超市停止了合作,冯志平说,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超市所收的费用越来越多。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我们从2011年7月份,总共交给了进店费一个35万、一个是33万8,这是68万8,加上条码费,一共是24万条码费,包括这个新店开业费,包括合同费是交了23万2,全部加起来大概是128万,这个我们从2011年7月份,到2012年9月份统共物美送货,才是113万。

  冯志平说,一年多来,金天坛公司在物美超市销售了113万元货物,而物美超市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就达到了128万元。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等于说我们做了这一年零六个月,不但没拿回一分钱,我们倒给了物美15万,所以说最后产生分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说作为一个供应商上来说,怎么做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老本都给赔进去了。

  冯志平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超市所收的128万费用当中,占比例最高的就是进场费。金天坛公司和物美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开始合作,但是,从2011年7月份,物美同美廉美合并之后,物美要求他们重新签署合同,并把商品进入到原来的美廉美超市中。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他合并费,也是选供应商费用,按照他们来说就是进店费就要35万,这个2012年的这个9月份,我又交了一个33万8,这个两项属于进店费,我一共是交给了68万8。

  金天坛公司给自己的十多个品种的商品向物美缴纳了68万多元的费用,此后,因为陆续有新品上市,去年5月份和9月份,他们又先后缴纳了3笔条码费24万元。除去这些费用外,物美在同他们签合同的时候还收取了23万元的一笔合同费。

  《经济半小时》记者:什么是合同费?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他们每年签定合同以后,就是要求厂家给一个销售,奖励扣点,他们所说的就是奖励扣点,但是就销售比例来说呢,就像我们跟物美2011年签订150万的合同费,就是150万的销售数字,但是我们要给他返到15.47的销售奖励。

  冯志平说,物美给他们设定的销售目标是150万元,按照15.47%的扣点,就是23.2万元,看似简单的返点,在冯志平看来,却感到十分气愤。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其实在这个点已经是死的了。

  《经济半小时》记者:固定了?

  冯志平:对,固定了,就是说咱们说你这15.47%,如果说我定了150万,那我现在完成300万,他也按照你300万的15.47%收,他并不是说,我这15.47就管你这150万,你再多销售300万,我就不收了,不是,这就是一个基数。

  《经济半小时》记者:如果销售少了呢?

  冯志平:销售少了也是按这个(23.2万)收,他不是按照你实际销售数字收。

  冯志平给《经济半小时》记者看了金天坛公司和物美签订的协议书,关于超额奖励部分,净进货额是150万元,奖励率是15.47%。这份协议中并没有更详细的约定,冯志平解释说,如果实际销售超过了150万元,物美就按照15.47%来收取扣点,而如果销售低于150万元的话,23.2万元确实一分钱也不能少的,事实上,金天坛公司在2011年当年仅销售了65万元,而23.2万元钱早在签合同的时候就被物美直接从此前的货款中扣除了。

  除了这些较多的费用外,物美还收取了新店开业费6万元,加上物流费以及罚款3.4万元,总共一年多的时间收取的费用达到了128万元之多。对于金天坛公司来说,不但110多万元的货款血本无归,还要再向物美缴纳十多万元钱,在这期间,冯志平多次找物美协商,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于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坛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诉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还进店费、条码费、新店开业费、多扣的年度奖励费等费用共计126万多元。

  去法院起诉后,冯志平拿着相关部门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提供给了法官,没想到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但是因为在法院认可当中,这属于一个行业的规章制度,还不能说是法律法规,所以法院不予认可,相对来说,尤其是像我这种情况来说,就是想把这个按照不合理的费用向物美索取,让他归还的话,在法庭上方面,因为没有相对应的有利的法律法规他这一块不认可。

  无可奈何之下,今年7月24日,金天坛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根据调解协议,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坛公司货款47万元,支付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金天坛公司承诺:若仍有遗漏或为核对的业务往来票据、单据一律作废,金天坛公司放弃上述票据所代表的全部债权。

  金天坛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冯志平:在这47万里头,还不在我们诉讼的120多万里头,其中在这100多万以外,我们还有14万,将近15万的货款呢。所以说实际上他就归还了我最后一个9月份新品的33万8,实际上就把那个退还我,其它的任何费用没退,因为法院不支持。

  对于进场费,我们其实并不陌生,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家乐福等超市进入中国后,带来了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对进场费,刚才节目中也提到了,相关部门多次出台管理办法,工作方案,但供货商在维护权益时,这些竟然得不到认可,进场费到底能不能得到清理整顿呢?

  继续聚焦中国流通困局,近两年来,以北京来说,超市收取进场费是愈演愈烈,有的供货商销售113万元货款,被收取的包括进场费、促销费在内的等等费用竟达到128万元,以至供货商不惜和零售商对簿公堂,进场费清理为什么这么难,真的整顿不了么。

[作者:陈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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