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哈尔滨日报报道了南岗区振兴小区近200户居民大半年里吃水困难一事,引起诸多读者关注。29日,哈尔滨市供水集团相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居民要想喝上水,物业部门必须依法恢复小区的水箱。
这位负责人介绍,《黑龙江省城市供水条例》和《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明文规定,对用水不能间断或者需要二次加压(哈市居民用水均需要二次加压)的,由房屋产权所有者自行设置储水、加压设施;未经供水企业同意不得擅自拆除二次供水蓄水设施;禁止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他说,设置水箱的作用是缓冲主干线供水,方便居民在高低峰时正常用水。按技术分析,振兴小区300多户居民应该配备一个30吨左右的水箱。但振兴小区不仅拆除了水箱,还采用了可能危及周边居民用水的“直抽”供水方式。这位负责人表示:应首先解决违规问题,在振兴小区恢复水箱。如果水箱恢复使用后,供水仍然不好,供水集团愿意承担责任。
29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市物业集团,至截稿时,该集团回复,已向主管部门了解情况,但主管部门负责人开会去了,待会后请他们“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