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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后盗取支付宝3000多元 被判刑半年

2013-10-29 10:57:00 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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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是捡到手机,有人立马寻找失主;有人则不仅占为己有,甚至还利用手机绑定的支付宝充话费和Q币等。记者昨日从雨花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元旦的晚上,90后颜某在家中发现其父捡到了一部手机。在把玩中,他发现手机机主已经将支付宝账号绑定了手机,大喜过望之下,颜某通过该支付宝账号给一个手机号码充值500元,又为两个QQ号码分别充了价值1100元和200元的Q币;进行这些操作后,颜某还不知足,又从该支付宝账户转账1900元到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案发后,颜某之父代为退赃,并取得了失主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如今网购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早已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生活习惯。然而,通过手机绑定支付宝,在省时省力的同时,却引发了资金安全问题。

  “与我们日常银行卡使用一样,手机支付在享受网上消费便捷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安全防范。”专家建议,首先,保证手机在自己身上是最基本的安全要求;另外,如果手机支付客户端还是处于没手机绑定、没数字证书、没实名认证的情况下,建议马上开启全部认证。假如手机被偷,记得马上打电话挂失手机号,如果有支付宝账号,建议打给支付宝客服,找客服冻结账号。 (记者 李广军)

[作者:张艳红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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