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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事实、守住底线、善用权利

2013-10-27 01:28:29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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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 原

    “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近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在接受采访时,陈永洲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可谓发人深省。

    从媒体呼吁“快放人”,到警方决定刑事拘留,在这起一波三折的事件中,有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就陈永洲本人而言,如果其供述属实,有一点已经很明确,那就是他没有守住底线,滥用公器,损害了企业利益,也辜负了那些信任他的人们,更败坏了一个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尤其值得警醒的是,类似行为并非个案。

    这些年来,媒体高度介入了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舆论监督的影响也进一步扩大。然而,当许多记者怀着理想和道义,追问事实与真相的同时,也有一些害群之马,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把本是服务大众的媒体公器,当成谋取个人、小团体的利益私器。这种行为,不仅让公众厌恶,同行蒙羞,也极大地影响着正当舆论监督的开展,使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损害。

    媒体是社会公器,不是记者个人寻租和媒体泄愤的私器,身处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面对鱼龙混杂的各种信息,作为媒体人,应秉持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出于公心、守住底线,在众声喧哗里探寻真相,在价值多元中呵护良知,以此为社会树立导向和标杆。

    正如有论者所言,“新闻敲诈”不仅败坏了媒体声誉,也使舆论监督“污名化”,是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一剂毒药。坚决反对“新闻敲诈”,不仅是维护法纪的需要,也是行业整风的要求。

    作为现代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舆论监督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许多案件告诉我们,在这一领域,同样要警惕劣币驱逐良币。我们否定非正常舆论监督、虚假舆论监督,目的就是要更正常舆论监督。新闻工作者只有敬畏事实、守住底线、依法行事、秉公报道,才能善用记者权利、善用媒体功能,才不愧于记者是正义的化身之称,也不愧对国家赋予媒体的监督职责,更不辜负社会寄予舆论的监督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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