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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公租房要守十条合约 违约将被收回

2013-10-24 15:20:00 来源: 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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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首个公租房惠民居即将签约入住,武汉公租房管理也从申请,逐步转移到后续管理阶段。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公示公租房租赁示范合同,明确一旦租户出现10种情形,房屋将被收回。同时,公租房租金要按季度缴交,若逾期,每日按月租金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记者了解到,具体10种情形包括: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公租房;转租、出借房屋;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不再符合条件却故意隐瞒超过3个月;拖欠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或累计3次逾期缴纳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空置;严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配套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三次仍然不改正的;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租赁期内,租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新就业职工还包括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如实申报,若不再符合公租房资格,租赁合同将终止。

[作者:张玉玺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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