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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遗失物品 未尽提醒义务的哥有责任吗

2013-10-24 15:11:00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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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租车遗失物品的责任,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之间很难扯得清。

    一些出租车司机认为责任主要在于乘客不要发票。一位出租车司机直言不讳地说:“下车前乘客如果要了发票,在出租车上遗失物品百分之百能找到;没要发票,十有八九找不回来了。”

    出租车司机赵师傅说,每次乘客下车时,他都会提醒一句“注意别落东西”,所以在他车上丢失财物的情况特别少。但由于每天运载乘客量较大,路况也不相同,司机很难保证每次都能在乘客下车时提醒一句。另外,一旦发生纠纷,司机是否提示过乘客,除非有监控录像,否则也无法证明。

    而大多数丢失物品的乘客反映,他们所遇到的出租车司机未尽到提醒乘客别遗落物品的义务,而且有的司机涉嫌故意侵占乘客财物。

    大二学生张小姐说,今年5月26日她从右安门外打车到西直门凯德商场,把行李箱放在后备箱里。下车时她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就先给了司机30元,让他把后备箱盖打开,然后自己下车打电话。

    张小姐正打着电话,忽然听旁边一位私家车师傅喊:“姑娘,你的箱子被出租车拉跑了,赶紧追吧!”张小姐回头猛追,却见出租车一溜烟儿似的开跑了。“当时司机已打开了后备箱,看我背对着车,就赶紧开走了。”

    今年1月12日凌晨,葛先生在乘出租车回家行至大郊亭桥时,司机让他下车“关紧后备箱”,结果他刚下车,出租车就疾驰而去,卷走了价值近10万元的摄影器材和行李。后来,这起案件被移交朝阳刑警调查。

    的哥拒不归还

    涉嫌故意侵占?

    上述司机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交通事务部的巨晓平律师。“乘客在出租车上丢失财物,出租车司机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即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巨律师认为,但这种责任要比确保乘客安全的责任要轻一些,而且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巨晓平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乘客丢失财物价值不大,且出租车司机并不是有意不归还,只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如果乘客已经知道财物丢失在哪辆出租车上,并且已经找到了出租车司机本人,出租车司机仍然拒不归还乘客丢失财物的,数额巨大的就涉嫌侵占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按照《刑法》的规定,侵占罪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了解到,外地曾有一名出租车司机因隐匿乘客遗失物,拒不归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当时这名司机发现了乘客遗失的手包,内有现金2.68万元以及价值4300元的手机等物品。公安机关接到乘客的报案后,经缜密侦查找到这名司机的住处,但司机矢口否认。公安人员依法搜查其家里,并从衣柜起获手包后,司机供述了隐匿该手包的全过程。

    按照刑法规定,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不属公诉案件,乘客便以构成侵占罪对司机提起自诉。后法院判决认为,出租车司机隐匿乘客的遗失物,在公安机关询问时仍拒不交出,且侵占数额巨大,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侵占罪。故出租车司机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巨律师建议,乘客没有发票,如果能记住出租车公司的名称,可以通过查询出租车上的载客记录,找到自己所乘的出租车,或者通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有帮助公民找回失物的义务,可以查询上下车地点的监控摄像头,调取监控录像进行查询。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派出所法定的职责,只是从道义上说,“有困难找警察”,派出所应予协助。

    乘客要不要

    负担交通费用?

    出租车司机开车送回的遗失物品,乘客该不该支付“打的费”?尤其当出租车司机没有尽到提醒乘客别遗落物品的义务时,按道理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许多乘客认为由自己支付全部费用,确实有点“冤”。

    今年年初,60多岁的汪女士准备和儿子一家出门旅游。出发前一天晚上7点多,她打了一辆出租车去儿子家,把装满衣物和药品的行李包放在了出租车的后备箱里。但下车的时候,汪女士光顾着找钱和要发票,把后备箱里的行李包给忘了,司机也没提醒她。

    等出租车一启动,汪女士才想起来,急忙冲着驶离的出租车挥手,但出租车司机根本就没回头。汪女士急得直冒汗,因为行李包里的衣物虽然都不值钱,但都是旅程急需物品,特别是糖尿病人每天打针用的胰岛素,再去药店买非常麻烦。

    幸好手里还有出租车发票,汪女士急忙拨打了上面的出租车公司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值班员。值班员问清了出租车号牌,让汪女士等待回信。

    但过了1个小时,汪女士也没得到回音。经询问,值班员说,因为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关机了,所以一直没联系上。但值班员说他会继续和出租车司机联系的,并且将司机的电话也给了汪女士。

    汪女士在儿子家等了两个多小时,打了几个电话,出租车司机的手机要不无法接通,要不就是关机。直到夜里快10点,汪女士才接到值班员的电话,称他和司机联系上了,司机已经确认后备箱里有汪女士的行李包,但目前司机正前往首都机场拉客,无法赶回来送东西,可能要等到明天了。

    汪女士着急地说:“我明天一大早还要和儿子一家去赶飞机,送不回来怎么办呀?”值班员告诉汪女士,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值班员去机场取回行李包,但是需要汪女士支付来回的出租车费。汪女士一看时间已经很晚了,便答应了这个解决办法。

    1个多小时后,值班员坐着一辆出租车来到了汪女士下车的地点,把行李包交给了汪女士。汪女士为此支付了200多元的出租车费。虽然东西找回来了,但这个过程却令汪女士一家感到很是焦急和无奈。尤其是200多元“打的费”,约等同于包里所有物品价值,但汪女士为了方便自己出行,也只好接受了。

    “觉得这笔钱花的有点冤。”汪女士说,如果出租车司机不是跑到机场拉客,可能就不需要花这么多钱了。

    的哥主动归还

    应该收酬谢吗?

    像汪女士这样想法的乘客并不少,网上曾报道,一位出租车司机送回乘客遗忘物品,想向乘客要个“起步价”,但乘客却不肯给,还引发两人争吵。

    出租车司机开车送回的遗失物品,乘客该不该支付“打的费”?不少网友认为,送还失物耽误出租车生意,收点费用也可理解,但也有网友表示,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下车时有提醒别遗留物品的义务,发生这样的事双方都有责任。

    首汽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介绍,按出租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司机在给失主送遗失物品时,是可以打表前往的。“如果失主要以现金来表达谢意,司机也可以收取,但我们公司的司机都是免费的。”

    首汽一位“的哥”说:“除失主来公司自己寻找外,一般只要确认了物品的失主,我们基本上是免费开着车将物品送上门的。”

    但现在这种免费送上门的“雷锋”的哥越来越少。多数出租车司机都认为,帮助乘客找回遗失物,乘客应该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酬谢,这样可以激励司机主动归还财物,而酬谢数额大多情况下由乘客决定。

    “上次晚10点左右,我从机场拉上一位客人,送到地方,又从机场拉了一趟活儿,就交班回家了。刚躺到床上要睡觉,电话响了,说是前一位客人的行李箱落在后备箱里了。我也才想起来,赶紧骑车赶到另一班司机那里,把行李给人送了回去。”“的哥”王师傅说,当时那位乘客拿了500元感谢,自己是跑了半天路,也就领了这钱。

    专做出租车遗失物品查找业务的丁先生认为,理想状态是参照日本的做法,出租司机找到物品后交到警方,警方找到失主后,按照失物价值的一定比例,让失主付给驾驶员好处费。这是法律规定的,而失主也将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一定代价;如果捡拾失物的司机坚持不愿归还,就要受到惩罚。

    “曾有个印度珠宝商在出租车上遗失了十多公斤宝石,价值60多万元,我们帮他找到了司机,但司机就是不认账。失主许诺给他10万元,司机还是不干。”丁先生认为,国家如果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司机不归还就会受到惩戒、丢饭碗或者影响工作生活,相信捡拾者都会走正路,不会不归还。

    有关人士还认为,对于出租车司机未尽到提醒义务,管理部门如果能在全市出租车的计价器上设置自动提示语音播放功能的话,就可以帮助司机完成提示的义务。目前本市有些出租车公司安装了语音提示的计价器,在结账时可以语音提醒,但未在全市的出租车上进行推广。 J151 J178

    林靖 王蔷

[作者:刘虹利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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