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晚7时,玉州区名山街道朱砂村一名81岁的老妪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身亡,肇事司机自称是学雷锋做好事,随后逃离现场。玉林交警缜密侦查,不到24小时侦破该案。
夜色中,八旬老人突遭车祸身亡
10月20日晚7时9分,玉林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玉州区名山街道朱砂南周56号门前的村道上,有一名老人被车撞伤,要求出警处理。值班民警莫警官立即带队出警。
民警到达现场时,只见水泥路面上留下几滩血迹以及一些类似车辆机件的塑料碎片、玻璃碎片。事故中受伤的老妪经120医生确认已死亡。民警接着开展事故调查。
抽丝剥茧,案情逐渐明了
朱砂村居民陈坚反映,当晚7时他与妻子搭乘同村人陈海的桂KEU609号两轮摩托车沿朱砂村道往玉林市区方向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发现一名老人倒在地上,就赶紧过去扶起来,并拨打了120电话,因赶时间,在家属来到现场后就离开了。
朱砂村居民陈海反映说,当晚与他们出发时还有另一辆摩托车,是由陈森(花名,即下文陈某其)驾驶的桂KEV667号红色珠江牌125型两轮摩托车,当时陈森搭乘其姐走在前面,两车保持一定的距离,当驶至事发路段时,看见陈森的车向左边打方向,之后开到道路左侧的小卖部前停下来,自己也停了车,就看见路上倒着一个人,陈坚就跑过去把老人扶起,因为赶时间,不到2分钟就离开了。
“好心人”原来就是肇事者
21日凌晨1时,陈某其被传唤至交警大队,民警基本上就能确定其所驾驶的桂KEV667号红色珠江牌125型两轮摩托车为肇事车辆。因此该车车身多处有着“珠江”二字标志,与现场留下的机件塑料板“珠江”字体一样,且该车灯头大灯、大灯罩、前轮挡泥盖是全新的,与车身颜色有着鲜明的新旧对比。
陈某其开始并没有承认自己肇事的事实,民警根据其所交代的当晚的活动规律,调取了相关路段的监控,进一步完善证据链。
21日下午6时,陈某其终于承认了交通肇事并逃逸的事实:20日晚其驾驶桂KEV667号摩托车搭乘其姐从朱砂村往玉林市区行驶,其因车灯已坏而开启示宽灯以三四十公里的时速沿村道行驶,至朱砂村南周56号门前时后面突然有一辆摩托车从右侧超车,他就往左侧偏了一下,但失控了,感觉是撞了物体,但当时没有停下车,而是继续行驶至前面的小卖部才停下来,才发现撞倒了一名老人,认出老人后就通知老人的家属,面对村民的疑问,他不敢说是自己撞了人,反是说自己是路过遇上了,做好事的。之后不到2分钟,因其姐要赶去乘车离开现场。之后,陈某其驾车到北流市城南二路某修理店,更换了在事故中损坏的车灯头大灯、大灯罩、前轮挡泥盖等部件。
10月22日上午,办案民警来到北流市城南二路益众摩托车维修部,起获了更换下的摩托车车灯头大灯、大灯罩、前轮挡泥盖等部件,经过比对,与遗留在事故现场的塑料碎片完全吻合。
目前,陈某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林增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