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北京市水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前日,北京市政协通过的《水环境治理建议案》建议“一河一策”治理水环境。
根据各河道情况列出治理优先顺序
建议案指出,目前北京市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25条,在2012年全市监测的90条河道中,河道总长2259公里,优于III类和劣V类的河道各占40%以上,其中,流经城乡接合部的河道绝大部分为劣V类,难以满足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今年监测数据显示,在全市的2300.4公里有水河道中,劣V类河长907.24公里,占41.7%。达标河长为1070.9公里,占有水河长的49.2%,很大一部分的河道存在缺水、水质差的问题。
北京市政协表示,应明确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对全市425条河流定量识别各河道的污染源、监测数据,逐河明确河道水质目标和现状水质,列出受污染水体的清单,给出治理的优先顺序,向社会公布相关治理计划。
要根据水功能区水体水质目标对污染负荷进行总量控制,建立城市水文条件下污染物传输模型和污染负荷优化分配模型,按行政单元分解污染负荷总量,细化污染物减排方案和水环境保护措施,“一河一策”,加强水系连通,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建议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市政协建议,借鉴天津经验,推进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长制”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实现425条河流在每个行政区均有责任人,并纳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同时,政府应尽快出台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新发展区应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实现污水全处理,彻底摆脱污水无处可去,无法处理的困境,厂网同步建设并实现合理比例配置,特别是集污管网要超前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建设城乡接合部地区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