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副县级审判员周德山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怀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周德山单独收受他人贿赂款计19万元,另被指控有21万余元的财物与其侄周方园共同收受,周方园昨日也同庭受审。
怀远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5月至2006年7月,被告人周德山在担任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期间,利用担任审判长、主审相关刑事案件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计190000元,伙同被告人周方园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80000元和一辆价值138397元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合议庭将择期宣判。(安徽商报 记者 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