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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取消多项20年“老规矩”开公司程序更简化

2013-10-22 16:49:00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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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1月11日起,本市将正式实施《关于简化工商登记程序优化准入服务的意见》,一些执行了近20年的企业登记流程将进一步简化,从而为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更多便利,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方便公众咨询,届时市区两级登记部门都将开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

  不再先审投资人资格

  开公司,首先要取名字,很多人往往在这一环节就“卡壳”费时。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况旭昨天介绍,这次将简化名称登记手续。目前企业申办企业名称,由区县工商分局受理后,再报给市工商局复核。今后将下放名称登记核准权限,改为区县工商分局直接审核。另外,将允许跨区县申办企业名称预先登记,企业不再必须到住所所在地的工商分局申办,可以选择任一区县工商分局。

  申办名称时,也不再要求申请人由全体投资人共同委托,只要投资人之一委托办理即可。申请人凭《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即可申办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也不再对投资人资格、经营场所资格进行预审查了。

  此外,冠以所从属企业名称的分支机构,其名称可以不标明行业,可以不使用行政区划用语,可以使用“华北”、“北方”、“京南”、“京西”等字样作为地域用语。况旭说,“这些都将大大提高名称登记效率,让申请人快速过关”。

  不再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执行了20年的注册资本入资专户管理此次不再继续,取消企业注册资本(金)划转审批手续。这意味着,开办公司的股东可以自主选择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机构来缴存注册资金。用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办理登记,不再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市工商局还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分局登记权限由注册资本5000万元扩大到1亿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由500万美元扩大到1000万美元以下,满足申请人就近办理的需要。

  在将来的实际审核中,登记机关只审查企业名称、住所、投资人姓名或名称、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分期缴付数额及缴付期限等重点内容,对章程、合伙协议等其他内容一律免审。

  况旭表示,通过这些简化和优化后,现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的时限会得到再缩短,尤其是网上提交的登记申请,要求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工商部门还将在全市推行执照寄递服务,具备条件的地区还可登记注册“零见面”,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照”。

[作者:王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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