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2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22日发表《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藏语文使用迈入信息化,藏文字符计算机编码已通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白皮书说,中国国内自主开发的藏文编辑系统、激光照排系统、电子出版系统得到广泛应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等藏语文平台,浏览阅读、收听、收看国内外新闻和各类资讯,成为众多藏语文用户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白皮书指出,藏语文学习使用受到法律保护。中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均明确规定,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西藏先后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和《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将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西藏教育系统推行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双语教学体系。目前所有农牧区和部分城镇小学实行藏汉语文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语授课。中学阶段也同时用藏语文和汉语授课,并在内地西藏班中学开设藏语文课。截至2012年底,西藏实施双语教学的小学在校学生282914人,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96.88%;中学在校生177981人,占中学在校生总数的90.63%。现有双语教师23085人,各级各类学校有藏语专任教师3700人。
藏语文在政治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西藏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和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诉讼程序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都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也使用藏文。各单位的公章、证件、表格等以及机关、厂矿、学校等的标牌和街道、交通路标等,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
白皮书还指出,藏语文类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西藏共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西藏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有42个藏语(包括康巴语)节目、栏目。西藏电视台藏语卫视24小时播出节目。2012年,西藏自治区出版藏文书籍780种,印数达431万册。
白皮书提到,西藏的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2000年以来,中央先后投入资金20.4亿元人民币,实施了一系列重点文物维修工程。其中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护工程投资3.8亿余元。
此外,白皮书还从大力发展藏医药事业、尊重和保护民族风俗习惯、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方面说明西藏文化得到了保护和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