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理由三:对工作不感兴趣
对于“HR所不认同的跳槽理由”这一议题,调查结果显示,在两百多位参与投票的HR心目中,“对上一份工作不感兴趣”名列不可接受的跳槽理由第一位。HR眼中求职者“无理取闹”的跳槽理由于求职者而言却是忠于自我的真诚选择,那么到底“不感兴趣”是否可以成为跳槽理由呢?
由“不感兴趣”所展开的相关跳槽理由可细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工作与专业不符合
网友“maggieabcd”的分享:“我是人力资源本科毕业,刚开始找工作时出于‘先就业,再择业’的打算,我选择了行政文员的工作。本以为一般情况下行政总会与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有些联系,谁曾想公司将两者工作范围划分得泾渭分明。两年后因缺乏发展前途我选择了跳槽,并且以工作与专业不符合为跳槽理由试图回到本专业工作领域。”
HR能否接受? 在工作两年后才以“与专业不符”为理由跳槽,只能说这位跳槽者的专业忠诚度远不如她口中所说的那么高。
二、工作与想象不符合
理想如此丰满,现实却如此骨感。因为无法接受理想与现实间的差异而选择跳槽的人至少忠于了自己的内心。正如网友“北方的娃”所说:“跳槽多是由于自我发展受限,看不到涨工资或晋升的前途。除此之外就是入错行,错误的行业肯定与你本身的发展预期相违背,继而愿望无法达成。”“工作与想象不符”还可分为求职者对工作抱以过于理想化的想象而无法适应现实的高强度工作或压力,第二种则为求职者发现工作无法满足自己的理想或要求,为了寻求自己的理想而跳槽。
HR能否接受? 虽然上述第二种跳槽理由更加能够被接受,但事实上“工作与想象不符”的跳槽理由也反映了求职者不够成熟和稳重。以尝试的心态开始工作,为了寻求理想中的职业而不断尝试,这一行为本身就有待商榷。毕竟作为公司希望职员能胜任工作之外对公司还有一定忠诚度。
三、职业倦怠
在“是否认同职业倦怠为跳槽理由”的调查中,参与讨论的网友们几乎都不能认同将职业倦怠作为跳槽理由。网友“叶儿声声”的观点如下:“职业倦怠期的当务之急是调整心态,而不是跳槽。心态不好,无论到哪家公司都会倦怠。不安于稳定的工作模式,在工作各方面得心应手之后就会开始寻找新的刺激。”
HR能否接受? 职业倦怠毕竟是个人的情绪问题,与工作内容关系不大。求职者以此作为跳槽理由,作为HR不得不考虑其是否还会再次以职业倦怠作为理由离开。
四、对工作不感兴趣
“你认为工作和兴趣可以共存吗”?网友们对此展开了热烈讨论。
持能够共存意见的网友理由多为:兴趣是做事的动机,有了兴趣才会去做,才可能发展成职业;面对众多的职业岗位,如果能真正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由此做好职业规划,工作会有意思得多。
持反对意见的网友理由多为:工作总有磕磕绊绊,兴趣与工作两者共存的话,一损俱损;工作基本都是重复劳动,只是周期长短不同。当重复劳动一定次数后,再有兴趣也会觉得无聊。
HR能否接受? 纯粹以不感兴趣作为跳槽理由通常无法得到HR的认同,在择业时应该就已经有所考量的问题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不否认执着追求兴趣的求职者有一颗难能可贵的赤子之心,但公司需要的是能够平衡工作和兴趣的人才。
专家提醒:不要单纯以“不感兴趣”四个字概括跳槽理由,斟酌以上四方面跳槽理由,尽量选择客观且合理的跳槽理由进行阐述。同时也要让自己有一颗大人一般成熟的心,不能全凭自己的喜好决定一切。毕竟我们距离“赤子”已经很远了。(中新网生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