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屏东县郭姓男子不满家住宜兰张姓男友提分手,在张的老家散布张的性器官裸照,照片还写“张是同志,爱跟人乱搞得了爱滋病”等字,另恐吓要把张性器官切除;屏东地院判处郭男有期徒刑1年2月、赔偿张100万(新台币,下同),另赔偿张的父母各60万元。
29岁郭男与28岁张男于2008年8月间,在网络上认识并交往,隔年张想分手,郭因爱生恨,寄发近百张的下体裸照到张15个邻居家,信里还写“张男父母纵容儿子在外行为不检,又不管教,让张继续跟男人乱发生性关系,不专情又传染病,实在天理不容。”
郭为隐藏身份,特地从屏县长治乡跑到台南市归仁区寄信,郭还假冒黑道分子“阿茗”用多只手机号码打电话威胁张“你老二不保”等语。
张母表示,儿子因私处照外流和电话恐吓,患重度创伤症候群,曾想轻生,邻居也议论纷纷,亲子关系紧张,全家人过得相当痛苦。全案经屏东地院审理终结,法官依妨害名誉和恐吓罪,判处郭男有期徒刑1年2月,精神赔偿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