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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成居过半数业主要新物管退场

2013-10-09 14:45:00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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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爽、实习生林静韵报道:过完国庆长假,天河区天成居小区面临物业管理僵局:在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超过半数业主要求旭升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旭升公司”)退场,热心业主组成的“临时管理委员会”接管小区的清洁和保卫工作,但旭升公司拒绝交出停车场的收费和管理权。

    新物管进驻仅月余

    9月29日早上9时半,天河区天成居居民楼内举行了一场协调会,会议内容“生猛”——占多数票的业主要求旭升公司退场,由“临时管理委员会”接管小区物业进行自治。“临时管委会”成员老何拿出自治倡议书,后面的四页全是住户的签名。他说,在天成居208户居民中,有118户居民签名同意解聘旭升公司、由“临时管委会”暂时接管小区物业,还有一些在外地的居民也已经答应回来签名。

    小区的前期物业因长期亏损而退场,旭升公司今年8月1日刚刚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接管小区物业,是什么原因让业主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决定辞退新管家?导火索是突然上涨的停车费。旭升物管公司进驻后,把原来320元/月的停车场车位费涨至500元/月,“400元租金,另加100元管理费,但只能开400元的发票。”

    旭升公司负责人解释,车位的产权属物业公司所有,涨价是公司规定,但并未给出任何产权证明。旭升公司此前张贴公告称,公司进驻一个月以来,财务亏损达4万元。对此,业主并不买账:“既然它进场一个月就亏损那么多,也没做什么实事,还要它干嘛?”

    因为停车费突然上涨,天成居8月份和9月份“至少发生4次车主和物管的大矛盾,连警察都叫来了”。此后,十几名业主通过QQ联系,成立了“天成居业主联盟”群,并征得超过半数业主的同意,成立了由13人组成的“临时管理委员会”。目前,他们最迫切的目标就是接管物业,然后成立业委会。

    为何不先成立业委会,再解聘物业公司?“我们想了很久,觉得只有这个方法能行,”“临时管委会”成员老谭说,“业委会固然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我们希望先解决当前的物业问题,辞退物管公司,再走成立业委会的步骤,否则会有大矛盾出现。”小区内56%的业主支持辞退物业,“宁愿没人管,也不要让他们乱作为。”

    停车场收费仍处僵局

    面对业主的不满,旭升公司负责人罗主任表示:“若他们不交物管费,我们就停止一切服务。”旭升公司9月30日已交出小区清洁和保卫的职能,由“临时管委会”新聘请的物管公司进行接管,但他们拒绝交出物管办公室和小区公房的钥匙。最惹争端的停车场收费问题依然处于僵局,旭升公司的几名员工在停车场里面收费。据悉,旭升公司与开发商广州建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出租停车场两年的合约,因此“停车场不属于业主自治的范围”。

    针对停车场问题,广州建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回应,拒绝透露与旭升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及内容。在选聘物管公司的问题上,该公司表示“支持业主”,但同时一再建议业主“先成立业委会,再作决定是否解聘物管公司”。

    (报料人周先生,三等奖100元)

    天河车陂街

    街道办 先成立业委会再接管

    天成居社区居委会主任以及车陂街道办城管科负责人均担心业主接管小区物业的决定略显仓促,他们表示,街道一直是协调引导的角色,但“希望他们先成立业委会,再去接管。”他们表示,最大的担忧是安全问题,“接管之后如果安全出了什么问题,不是热心业主说负责就能负责的。” ·梁爽 林静韵·

    律师 “双过半”业主同意可辞退物管

    未有业委会、先辞退物管公司进行自管,天成居业主此举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是否容易引发小区秩序不稳定?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天成居业主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在不需要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下,‘双过半’业主同意就可以解聘物管公司,不需要考虑物管公司与开发商的合同是否到期。”·梁爽 林静韵·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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