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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孩郑州被拐? 解读网络谣言背后的动机

2013-10-09 09:57:41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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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

  发布虚假信息,原因多种

  昨日,记者在网上随意搜索发现,关于发布虚假信息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

  有律师曾表示,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者,一般有试图扰乱社会秩序、诈骗、侮辱、诽谤、广告宣传等目的。

  心有不满 故意夸大甚至编造事实

  7月14日,一网名为“天秤座事故JJ”的网民发布一则微博:“自己刚从宜昌朝天吼景区漂流归来……人太多,没有秩序没有管理,警察来了开了三枪,打架踩踏,一人重伤一人中暑无数人退票。”

  湖北宜昌市、兴山县警方认定系网民造谣,并对此展开调查。公安部门查明,嫌疑人冯某在该景点漂流时,因天气炎热、人员众多、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导致不满。

  或为博取眼球,虚构事实

  2013年6月18日,网友“温暖的药药”发布一条名为“在喀纳斯打捞出来大鱼,求真相”的微博,被不少网友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但经喀纳斯景区管委会证实,这条微博和图片是假的,博主多半是为了博大家的眼球。

  道听途说,添油加醋

  2012年6月15日,家住新疆沙湾县乌兰乌苏镇的村民王某和人聊天时,有人说“警察入户查黄片并罚款”。王某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发微博称:“新疆沙湾县的警察前段时间挨户查他们电脑里有没有黄片,被查到的一律罚款两千元,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经查,根本没有此事。沙湾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王某处以200元治安罚款。

  律师

  网上散布谣言,要受处罚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散布虚假谣言,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恐慌,让公众对当地的治安情况产生怀疑,也会让外地人产生看法。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宁田甜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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