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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F爆发在即 合理创新还是营销新术?

2013-09-30 11:44: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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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市场上有超过1500只基金产品,业绩差异大,风格各异给投资者进行选择造成一定麻烦。与基金避免了繁复的选股一样,“基金中的基金”(FOF)避免了基金选择困难。

    据悉,目前国内部分基金子公司以及第三方销售机构都在研发自己的FOF产品,主要以内部产品为投资对象。FOF将基金作为投资对象,实现风险的二次分散,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不过,由于目前相关具体规定尚未出台,FOF还存在着诸多争议,如双重收费、大规模FOF进出小规模基金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等。

    ●南方日报记者 贾肖明 实习生 周雷

    各方积极备战FOF

    今年4月出台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这一规定为基金公司发行FOF的大门被打开。

    尽管修订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还未出台,但业内人士表示,估计最终出台的法规对允许做FOF产品这块改动不大。

    所谓FOF(Fund of Funds),是基金经理在全行业基金中筛选出业绩优良的“子基金”,将子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基金,被称作基金中的基金。从而免去了投资者对于种类繁多、“看起来差不多”的基金的选择过程。

    据了解,多家基金公司均有推出FOF产品的意愿。不过,产品的具体设计还需等证监会有关细则出台后再定。

    基金子公司也在积极备战FOF。华夏基金子公司华夏资本的总经理林浩曾透露,未来可能会推出一只专门投资华夏基金公募基金的FOF。他曾表示,作为基金子公司,对华夏基金投资经理的风格、特征很了解,对基金业绩分析和基金经理考核也很有心得。

    另外,不少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也希望加入比拼。据数米基金网内部人士透露,数米从去年10月就开始了FOF产品——“聚宝盆”的构建与内测,将于年内正式上线。FOF产品的创设与管理,将与数米未来基金销售业务中占有突出地位的产品组合管理和增值服务业务有机结合,成为重要的业务推手。

    从目前各家基金公司的反馈来看,基金公司对推出内部FOF产品更有动力。相关基金公司内部人士指出,公司未来的FOF产品,投资于自己公司旗下产品可能性更大。“毕竟是同一公司,更清楚产品的配置情况和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从另一个角度说,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一家基金公司发行的FOF投资另一家公司的基金,是在扶持竞争者,也是无形说明自家基金不如别人家的好。因此基金在推外部FOF方面的热情并不高。

    事实上,在成熟市场,内部FOF同样是基金公司在相关产品布局上的重点。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美国951只FOF中有694只是内部FOF,占比达到了73%。

    晨星的研究报告显示,随着1990年代产品线的日益完善,基金公司旗下产品风格多样,出于基金公司产品内部整合的需求,才诞生了FOF。

    风险低但问题不少

    晨星研究报告认为,FOF基金具备了双重分散风险的特点,比较适合低风险投资者。一方面,FOF投资的基金本身通过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等实现了一次风险分散;另一方面,FOF通过投资于不同风格、区域和投资管理人的基金,以达到二次分散单一品种、单一投资管理人和单一投资区域风险,增强稳定收益的目的。

    不过,目前《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争议。首先是FOF的双重收费问题,一方面投资者向FOF管理人支付费用;另一方面,FOF产品在运作期间隐含了支付给组合持有基金的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FOF 基金的总费用会高于一般的基金。

    目前基金公司将FOF投资对象定为内部基金产品也有费率方面的考虑,投资于内部产品,可以减免甚至免除管理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FOF双重收费的问题,费率上具备较大优势。专家表示,内部FOF也具有一定局限性,由于投资范围仅在一家公司以内,选择有限,又同属一个投研体系,子基金的同质性太高,分散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有限。

    此外,投资比例限制也是一个争议。当FOF规模较大,其资金投向规模相对较小的基金时,资金的进出会对所投基金的净值和收益造成冲击,损害基础基金持有人利益。业内人士预计,投资每只基金的比例可能会限制在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不过,仍然存在争议的是,由于基金是定期披露相关信息,实现投资比例不超过净值的10%难度很大。

[作者:陈鸿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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