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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决定在自贸区内暂时调整实施地方性法规

2013-09-26 19:03: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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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上海9月26日电 (陈静宗原)26日举行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决定自10月1日起施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调整实施在三年内试行。

  决定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调整实施有关内容的,上海有关地方性法规作相应调整实施。

  根据决定规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停止实施《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上海其他有关地方性法规中的规定,凡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不一致的,调整实施。

  当天的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所作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经分组审议后由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该决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说,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有利于与国家暂时调整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相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有利于支持和推动上海市政府在推进试验区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各项制度创新。

  她表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密切关注和跟进决定在试验区的试行情况,依法支持和保障政府在试验区管理体制、执法体制、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上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完善具体配套措施,确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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